【記者范麗玉 新竹報導】
李先生在新竹縣新豐鄉持有一筆約50坪土地,自民國70年以來即供附近居民通行使用,但因該筆土地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仍持續課徵地價稅,多年下來已造成沉重的稅負負擔。對於這樣的土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可先向建築主管機關洽詢,確認該筆土地是否有辦法辦理法定空地分割,如經分割後已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且現況確實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即可向該局申請道路用地減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有關道路用地減免,必須同時符合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及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等要件。不過有些土地雖原屬建築基地範圍內的私設通路,若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經主管機關判定屬於「超過依法應保留法定空地面積」部分,並取得法定空地分割相關證明後,稅務局即可依個案情形審認減免地價稅。
此外,有些土地雖然曾經為使用執照登載之建築基地範圍內的法定空地,嗣後因為都市計畫檢討等因素,經主管機關變更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道路用地」,此類土地即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如現況確實作為道路使用,土地所有權人亦可申請道路用地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土地如符合道路用地等減免或特別稅率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當年就能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地價稅課徵及減免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 0800-000321
竹東分局 (03)5969663 0800-00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