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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繳土增稅 稅務局將逕行註銷申報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經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現值後,如未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內繳清稅款,將依規定逕行註銷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

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案件於繳納期限屆滿逾30日仍未繳清稅款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先以雙掛號函請申報案雙方當事人限期繳清或撤回原申報案,如經合法通知後,逾期仍未繳清稅款或撤回原申報案者,稅捐稽徵機關將逕行註銷申報案及其查定稅額。

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或有其他土地增值稅疑義,可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172至17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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