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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行政怠惰》花蓮縣瑞穗鄉公園化公墓納骨牆工程進度延宕 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後於113年3月核准啟用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下稱瑞穗鄉公所)辦理瑞穗鄉公園化公墓納骨牆建設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因未妥善辦理規劃設計、雜項執照請領及工程開工前準備作業,致工程進度延宕,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督促承商積極施作,新建公園化公墓納骨牆已完工啟用,解決瑞穗鄉骨灰(骸)櫃位不足困境。

審計室指出,花蓮縣瑞穗鄉現有5處土葬墓園(富源、鶴岡、瑞穗、舞鶴、奇美)及1處公園化公墓(土葬墓園及納骨塔),其中富源、鶴岡、瑞穗、舞鶴等4處公墓已達飽和。另該鄉骨灰(骸)櫃位3,096個,提供鄉民申請使用後,截至105年底僅餘525個,預估不到4年期間即達飽和,爰規劃辦理瑞穗鄉公園化公墓納骨牆建設案計畫,經費5,463萬元,計畫期程為106年5月至108年5月,預計可提供 4,788 個骨灰(骸)櫃位。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瑞穗鄉公所因未妥善辦理規劃設計,並於工程招標前取得雜項執照,且未督導廠商完備施工前應辦事項相關資料,致取得雜項執照後未能及時向縣政府申報開工,延遲開工時程,開工後又因涉及增加納骨牆外側排水溝等工項變更設計事宜而停工,延宕工程執行進度,審計室遂於111年3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瑞穗鄉公所嗣後將加強工程開工前準備作業;本案於納骨牆工程完成變更設計後,督促承商積極施作,業於112年11月完工驗收,並經殯葬主管機關縣政府檢查符合規定,於113年3月核准啟用,可提供6,098個骨灰(骸)存放櫃位,截至113年4月底止,已使用219櫃位,解決瑞穗鄉骨灰(骸)櫃位不足困境。

圖:花蓮縣瑞穂鄉公園化公墓納骨墙(審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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