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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察局113年新聞輿情處理講座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於今(3/1)日舉辦一一三年度第一梯次新聞輿情處理講習,特別邀請了更生日報副總編輯田德財、花蓮電子報社長黃宣寓、以及東森電視台記者黃逸民擔任講座嘉賓。參與者包括花蓮縣警察局各(大)隊副隊長、各分局副分局長、交通組長、偵查隊長以及各分駐(派出)所長等相關人員。講習內容涵蓋了平面媒體、電子網路媒體和電視媒體的新聞寫作與發稿作業、輿情處理等課程,並進行了詳細解說。第二梯次將於三月四日舉行。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長期以來,我們一直重視民意和輿情,這反映了民眾對警察機關在政策制定、執行效果以及公共服務方面的評價。透過關注輿情,我們能夠及時了解民眾的關切和意見,進而針對問題進行調整與改進,以提升政府的施政效能,以及提高民眾對政府的滿意度。

更生日報副總編輯田德財認為,政府機關輿情反映社會的動態變化和民眾的需求,可以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警察機關可以通過分析,了解民眾的期望和意見,從而制定更符合社會實際需求的政策,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警察機關通過關注輿情,可以及時回應民眾關切的問題,加強與民眾的溝通和互動,確保機關能夠及時、準確、有效地應對各種輿情挑戰,維護良好的政府形象和信譽,促進政府與民眾之間的良好關係。

田德財解說內容,包括新聞要件、寫作基本概念、媒體運作、警察機關與媒體關係、警政新聞元素構成要件、警政新聞分類寫作技巧,另外,警政新聞包括政令宣導、愛民助民、關懷慰問、偵破刑案、交通事故、災害災變、人事異動、表揚、警察故事等諸多素材。

在實務上,田德財提出平面媒體的特性及作業流程的看法,在寫作技巧上,講求的是事實的描述,不需華麗的詞句或形容詞,因為新聞講究的是「真」,與文學上講求的「美」、戲劇罐求的「張力」完全不同,新聞只要把最重要的新聞主題寫在第一段, 後面再繼續敘述人、事、時、地、物及因等情節。

花蓮電子報社長黃宣寓則就警民互動、社區警政、關懷弱勢與執法爭議與在場警務幹部進行交流,黃宣寓表示,為提升警政工作,長久以來,警政單位要求落實社區警政與人文關懷等工作,的確有助於形象的提升,但基層也對於公權力不彰情形,導致員警在執行勤務時,迭有制掣肘的現象,
儘管人民對員警執勤的態度有很高的期待,但常讓當事人認為有執勤過當的情形 ,黃宣寓不諱言指出,媒體常有偏向弱勢的報導,加上民代的指責,最後是法院的判決,令從警人員備到委曲,嚴重影響工作士氣。

黃宣寓認為,員警士氣高低十分重要,高漲的士氣可以激勵員警積極履行職責,努力工作。當員警感到自己的工作得到認可和支持時,他們更有動力投入執法工作,進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質。警察部門是一個團隊,團隊成員之間高昂的士氣可以增強團隊凝聚力,使員警之間建立起相互信任和支持的關係,共同應對挑戰。

而員警工作常常面臨危險、壓力和挑戰,高昂的士氣可以幫助員警應對這些挑戰。能夠保持堅韌和毅力,在困難的情況下保持積極的態度,並有效地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在實務上,黃宣寓也提出警察機關與媒體互動的技巧及不同媒體載具的不同,需要的新聞素材也不同,平面媒體僅需要照片與文字,廣播則必須錄製音檔、電子媒體則要有影音畫面,另當前盛行的網路媒體,則可提供照片、文字、影音,即可快速的上傳在平台上。

東森電視台記者黃逸民擔任電視警政新聞範疇的解說,內容涵蓋治安案件、交通意外、街頭鬥毆、警紀案件以及好人好事等。在電視新聞的製作過程中,包括訊息來源、求證、素材收集、訪問、製作和排播等環節。在公共關係方面,黃逸民提出了警察機關能夠協助媒體採訪、建立互信的警媒關係以及危機處理等重要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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