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與崇德路二段23日發生一起機車遭車門擊落的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臨時停靠路邊接送乘客時,右後座乘客疑似未注意後方車流,突然打開車門,正好與從右側通過的機車騎士碰撞,導致騎士人車倒地,所幸僅受輕傷,經送醫後並無大礙。

警方調查指出,當時小客車沿文心路往大坑方向行駛,接近崇德路二段時短暫停靠。就在後座乘客準備下車的瞬間,未先查看後方交通狀況便直接開門,導致車門瞬間撞上機車。警員莊忠政到場處理後表示,這類事故原本完全可避免,提醒民眾開關車門時務必遵守安全程序。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表示,駕駛或乘客上下車時,應避免在違規區域或車流量大的路段貿然停靠;停車後更應遵循「三步驟安全原則」開啟車門,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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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觀察後照鏡與周邊車流,確認安全再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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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荷蘭式開門法」——以外側手開門,使身體自然轉向後方,增加視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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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開車門,先開一小縫,再次確認是否有車輛或行人靠近後再完全打開。

警方強調,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關閉車門,造成事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可處 2,400 至 4,800 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落實安全開門習慣,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