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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合檢警量能 貫徹公平選舉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率隊親赴玉里、吉安分局召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檢警分區座談會」

記者賴榮偉/花蓮報導
為維護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純淨選風,花蓮地檢署持續推動查察妨害選舉工作。繼115年5月19日在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召開首場「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檢警分區座談會」後,本署陳舒怡檢察長復於5月28日、6月2日,偕同選舉查察執行秘書廖榮寬主任檢察官、張家維主任檢察官,接續前往玉里分局及吉安分局召開分區座談會,凝聚檢警共識,展現強力打擊妨害選舉之決心。

會議由該署解析妨害選舉之犯罪態樣、偵辦技巧及蒐證方式。轄區分局亦針對人口結構、選情動態及潛在治安風險提出專案報告。檢警並聚焦於科技偵查輔助及精準佈雷等實務議題,厚植第一線查緝能量。

陳檢察長於座談中提出7大重點指示,執法團隊務必以最嚴謹之作為防範不法勢力:一、 建立跨機關聯防合作機制,提升選舉查察效能。二、精準佈建查賄體系,全面壓制買票賄選。三、針對企圖影響投票正確性之虛遷戶籍行為,須嚴加查察防杜。四、全力掃蕩選舉賭盤,斷絕暴力利益操縱選情。五、全面瓦解境外勢力介選。六、嚴防假訊息攻擊,構築全方位之選舉防護網。七、加強妨害選舉之宣導,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不法,嚴加保密檢舉人身分。

地檢署重申,端正選風有賴全民齊心參與,民眾若有見聞不法情事,請勇於提出檢舉。本署必將落實「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最高準則,與全民共維民主基石及選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