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大洋報導
一份祈求母親康復的純真孝心,卻因聽信錯誤的命理建議而演變成違法罰單。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針對一起社群平台通報案件完成裁處,一名家住中和區的徐姓民眾,因母親手術後健康狀況不佳,聽從命理師建議前往水族店購買外來種「朱文錦」金魚,並帶至新店碧潭後方渡船頭放生,試圖以此方式為母祈福。然而,這項行為已明確違反《動物保護法》關於「不得棄養」之規定,動保處在接獲民眾舉報後隨即進行調查,並依法對徐姓民眾處以新台幣 3 萬元罰鍰,同時要求其接受動物保護講習課程。

這起案件再次引發社會對「祈福放生」誤區的討論。新北市動保處嚴正指出,人為飼養的寵物多屬外來物種,將其釋放到野外環境,並非給予自由,而是極其殘忍的棄養行為。對人工環境下成長的魚類而言,野外充滿了覓食困難、病原菌侵襲與天敵威脅等風險,放生往往等同於讓動物「自生自滅」。以本案的朱文錦為例,這種雜交金魚若無法適應河川環境將會加速死亡;反之,若其在野外大量繁衍,則會嚴重擠壓原生物種的生存空間,對本土生態系統造成長期且不可逆的毀滅性衝擊。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民間流傳的放生祈福觀念純屬錯誤迷思,真正的功德應建立在對生命的尊重與負責任的「終養」觀念上。隨意釋放寵物不僅無法消災,最高更可處以新台幣 15 萬元的重罰。民眾切勿聽信偏方,讓原本出於善意的初衷,最後卻在法律與生態面前淪為傷害生命的代價。若民眾在生活中發現疑似棄養動物的情事,請即刻撥打 24 小時動保專線 1959,與市府攜手守護城市與自然的生態平衡。













